周 代军制,每户出一人编成正式兵员,谓之正卒。
《周礼·地官·小司徒》“以其餘为羡” 唐 贾公彦 疏:“一家兄弟虽多,除一人为正卒,正卒之外,其餘皆为羡卒。” 清 林颐山 《经述一·释赋税二》:“起军之法,家出一人为正卒,餘为羡卒……正卒有定数,羡卒无定数,备多用少,乃 周 礼制军之精意。”
汉 代徭役之一。男子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,都得服役。每人每年在本郡或本县服役一个月,称为更卒。每人按一定次序轮流到京师服役一年,称为正卒。
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“又加月为更卒,已復为正” 唐 颜师古 注:“更卒,谓给郡县一月而更者也;正卒,谓给中都官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