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言均之、等之。
《论语·尧曰》:“犹之与人也,出纳之吝,谓之有司。” 何晏 集解引 孔安国 曰:“谓财物俱当与人。”
仍旧。
《管子·形势解》:“古者 武王 ,天之所助也,故虽地小而民少,犹之为天子也。 桀 紂 ,天之所违也,故虽地大民众,犹之困辱而死亡也。”
亦作“ 犹之乎 ”。如同。
清 戴名世 《<方逸巢先生诗>序》:“其所为跌宕淋漓、雄浑悲壮者,犹之先生之诗也。” 邹韬奋 《萍踪忆语》二八:“华侨的组织不健全,当然不就是大多数华侨的不兴,犹之乎 美国 劳工组织的官僚化,不就是大多数 美国 工人的不兴,这是要分别清楚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