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 合并 ”。
亦作“ 合併 ”。结合到一起。
《庄子·则阳》:“丘山积卑而为高,江河合水而为大,大人合并而为公。”《元典章·户部三·分析》:“钦奉圣旨条画,壬子年合併抄上户计自愿析居各另者,听从民便。” 清 曾国藩 《母弟温甫哀词》:“两逆党者,合併为一。” 郭沫若 《洪波曲》第八章五:“第四队的队长是 徐梓 ,是派到第八战区的,经过 河南 向 西安 一带活动。后来似乎和抗剧第三队合并了。”
犹聚会。
汉 王粲 《杂诗》:“人欲天不违,何惧不合并。” 唐 韩愈 《与孟东野书》:“各以事牵,不可合并。” 清 顾炎武 《赠人》诗:“同在天地间,合并安可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