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。女子以布帛紧束双足,使足骨变形,脚形尖小成弓状,以此为美。相传 南唐 李后主 令宫嫔 窅娘 以帛绕脚,令纤小作新月状,由是人皆效之。一说始于 南朝 齐 东昏侯 时。
太平天囯 曾禁止缠足。辛亥革命后,缠足陋习始逐渐废绝。 明 胡应麟 《少室山房笔丛·丹铅新录八·双行缠》:“自《墨庄漫録》以缠足始 五代 ,诸小説所见皆同,余旧颇疑之。” 严复 《原强》:“至于缠足,本非天下女子之所乐为也,拘于习俗,而无敢畔其范围而已。” 夏衍 《<教子篇>补》:“她今年六岁,在过去,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着缠足的年纪了。”参阅 宋 张邦基 《墨庄漫录》、 明 陶宗仪 《辍耕录·缠足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