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。
《左传·文公十八年》:“先君 周公 制 周 礼,曰:‘则以观德,德以处事。’”《国语·鲁语下》:“朝夕处事,犹恐忘先人之业。” 唐 韩愈 《兴元少尹房君墓志》:“﹝ 房武 ﹞歷十二官,处事无纤毫过差。” 沙汀 《淘金记》四:“一个人信用要紧,我们又是才到社会上来处事的。”
六书之一。即指事。
《周礼·地官·保氏》“五曰六书” 郑玄 注引 汉 郑司农 曰:“六书,象形、会意、转注、处事、假借、谐声也。” 孙诒让 正义引 许慎 《<说文解字>叙》:“《周礼》八岁入小学,保氏教国子,先以六书。一曰指事。指事者,视而可识,察而可见,‘上’、‘下’是也。”参见“ 指事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