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足陌钱。
《隋书·食货志》:“﹝ 梁 ﹞ 中大同 元年,天子乃詔通用足陌。詔下而人不从,钱陌益少。”参见“ 足陌钱 ”。参阅 宋 洪迈 《容斋三笔·省钱百陌》。
足额的钱数。
宋 洪迈 《容斋续笔·宋齐丘》:“ 吴 顺义 年中,差官兴版簿,定租税,厥田上上者,每一顷税钱二贯一百文,中田一顷税钱一贯八百,下田一顷千五百,皆足陌见钱,如见钱不足,许依市价折以金银。” 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十:“自今年七月后,於夏秋田苗上,每亩纳麴钱伍文足陌,一任造麴酒货卖,则是再增酒麴钱矣。” 清 郑珍 《经死哀》诗:“陷父不义罪何极,欲解父悬速足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