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别人的毁谤加以申辩和驳正。辨,通“ 辩 ”。
《旧唐书·元稹传》:“至于陈畅辨谤之章,去之则无以自明於朋友矣。” 宋 孔平仲 《续世说·谗险》:“ 唐次 无故贬斥,久滞蛮荒,孤心抑鬱,乃采自古忠贤遭罹放逐,虽至杀身,而君犹不悟,著书三篇,谓之《辨谤略》,上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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