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駮议”。古时臣属向皇帝上书的名称之一。就他人所论而予以辩驳。
汉 蔡邕 《独断》卷上:“凡羣臣上书於天子者有四名,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驳议……其有疑事,公卿百官会议,若臺阁有所正处,而独执异议者,曰驳议。驳议曰: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,下言臣愚戇议异。”《后汉书·应劭传》:“又集駮议三十篇,以类相从,凡八十二事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议对》:“迄至 有汉 ,始立驳议……夫驳议偏辨,各执异见;对策揄扬,大明治道。” 宋 文莹 《玉壶清话》卷三:“后臺省駮议恐隳县官法,遂寝其行。” 姚华 《论文后编·目录上》:“ 汉 定礼仪,书亦四品:章有谢恩,奏以按劾,表以陈情,议以执异。别有谢恩,有封事,有让表,有驳议。”
犹异议。
叶圣陶 《多收了三五斗》:“‘到 范墓 去粜没有好处’,同伴间也提出了驳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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