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start an undeclared war] 意为不宣布开战,就突然发起进攻 未经宣战的战争。1907年《战争开始公约》第1条规定:“缔约各国承认,除非有预先的和明确无误的警告,彼此间不应开始敌对行为。警告的形式应是说明理由的宣战声明或是有条件宣战的最后通牒”。按照这条规定,不宣而战在法律上是非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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