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保鑣 ”。亦作“ 保标 ”。旧时有武艺的人受雇护送财物或保护雇主人身安全,称为保镖。
清 袁枚 《新齐谐·董金瓯》:“吾父某亦为人保标,路逢 僧耳 ,与角鬪,不胜而死。” 鲁迅 《三闲集·流氓的变迁》:“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,给他保鑣,替他捕盗,一部《施公案》,也说得很分明。”
现多比喻起护卫作用。
浩然 《洪涛曲》:“我陪着你去,给你保镖。” 聂绀弩 《论莲花化身》:“因之在新旧思想交替的时会,常有顽固的父母,滥用家庭的权威,为旧思想保鑣,阻碍儿女进步,甚至迫害儿女。”
从事保镖之事者。亦比喻起护卫作用的人或事物。
茅盾 《三人行》:“你准是贪官污吏的爪牙--保镖,卫队!” 周恩来 《关于国民党二中全会的谈话》:“这样,将来的国民大会就会更便于做一党专政的保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