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章。
《汉书·王嘉传》:“上於是定 躬 ( 息夫躬 ) 宠 ( 孙宠 )告 东平本 章,掇去 宋弘 ,更言因 董贤 以闻,欲以其功侯之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内阁三·阁臣进御笔》:“又纂修馆中,得亲批本章,共六十三本,进之於上。” 清 蒋士铨 《桂林霜·投辕》:“你可将本章留下,我即差飞骑星驰申奏。” 太平天囯 洪仁玕 等《戒浮文巧言谕》:“嗣后本章禀奏,以及文移书启,总须切实明透,使人一目了然。”
原作。
唐 吴兢 《<乐府古题要解>序》:“乐府之兴,肇於 汉 魏 ,歷代文士,篇咏实繁,或不覩於本章,便断题取义。” 清 梅曾亮 《<柏枧山房诗集>自序》:“夫妥贴於制韵,既外重之患深;欲深明其本章,又曲傅之患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