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指同人生年干支相值之年。如某人壬戌年生,过六十年即可再遇。谓之本命年。一说,以生年分十二属,如生于子年属鼠,生于丑年属牛等,过十二年即可再遇,谓之本命年。
唐 白居易 《七年元日对酒》诗之四:“今朝 吴 与 洛 ,相忆亦欣然, 梦得 君知否,俱过本命年。”自注:“余与 苏州 刘郎中 同壬子岁,今年六十二。”亦省称“ 本命 ”。 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录》卷下:“ 至道 二年十一月,司天冬官正 杨文鎰 建言:历日,六十甲子外,更留二十年。 太宗 以谓支干相承,虽止於六十,本命之外,却从一岁起首,并不见当生纪年;若存两周甲子,共成上寿之数,使期颐之人,犹见本年号。” 元 方回 《过白土市》诗:“丙寅小运流年换,丁亥当生本命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