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打击乐器。石制或玉制。一般为十六枚,应十二正律加四半律,按不同的大小、厚薄,从低音到高音,顺序排列,分两排悬于木架上,用小木槌击奏。
《儒林外史》第三七回:“两人领着一班司球的、司琴的……司编磬的,和六六三十六个佾舞的孩子,都立在堂上堂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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