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管宾客请见的传达和接待事务。
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问士之子,长,曰能典謁矣;幼,曰未能典謁也。” 孔颖达 疏:“謁,请也。士之子,年数长,则言能主宾客告请之事;幼,则言未能也。” 明 梅鼎祚 《昆仑奴》第一折:“这几日病起入朝,方纔归府。牙门官,有客见访,好生典謁。”
掌管宾客请见事务的小官。
《韩非子·亡徵》:“后妻贱而婢妾贵,太子卑而庶子尊,相室轻而典謁重,如此则内外乖,内外乖者,可亡也。” 陈奇猷 集释引 太田方 曰:“典謁,主宾客请謁之事者。” 五代 王定保 《唐摭言·海叙不遇》:“ 刘鲁风 , 江西 投謁所知,颇为典謁所沮。” 清 赵翼 《郡城菊事甚盛》诗:“到门不復烦典謁,直入吓煞双鬟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