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吊民伐罪”。 慰问受害的百姓,讨伐有罪的人。《宋书·索虏传》:“兴云散雨,慰大旱之思;弔民伐罪,积后己之情。” 后蜀 何光远 《鉴诫录·陪臣谏》:“臣伏闻自古帝王,省方巡狩,弔民伐罪。” 太平天囯 洪仁玕 《二月下浣军次遂安城北吟于行府》:“弔民伐罪归来日,草木咸歌雨露恩。” 鲁迅 《且介亭杂文·“以眼还眼”》:“将来呢……更未必有人因《哈孟雷特》而责 莎士比亚 的迷信一样,会特地吊民伐罪。”亦省作“ 弔伐 ”。《晋书·慕容垂载记》:“弔伐之义,先代常典。” 前蜀 杜光庭 《莫庭又为张副使命甲子醮词》:“人不告劳,物无失所,益振貔貅之势,佇成弔伐之功。”《明史·陶安传》:“应天顺人,以行弔伐,天下不足平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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