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代地方官员对总督或巡抚的称谓。
清 沉复 《浮生六记·闺房记乐》:“隔岸名‘近山林’,为大宪行臺宴集之地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五六回:“更兼动了公事,申请大宪,和那婆娘奏请旌表,乞恩准其建坊。”《廿载繁华梦》第三六回:“现在大宪奏准查办,你们想已知道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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