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官吏不耕而食,因称为官食禄为代耕。语本《礼记·王制》“诸侯之下士,视上农夫,禄足以代其耕也”。
汉 荀悦 《汉纪·惠帝纪论》:“先王之制禄也,下足以代耕,上足以克祀。故食禄之家,不与下民争利,所以厉其公义,塞其私心。” 晋 陶潜 《杂诗》之八:“代耕本非望,所业在田桑;躬亲未曾替,寒馁常糟糠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建炎三年》:“朝廷官人以爵,使禄足代耕。”
指以某种职业或手段谋生,以代农耕所入。
晋 潘岳 《闲居赋序》:“於是览止足之分,庶浮云之志,筑室种树,逍遥自得,池沼足以渔钓,舂税足以代耕。”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旭亭家书》:“余今年秋收颇佳,所植菽稷,颇足酿酒,笔墨足以代耕,儘有餘享。”
解放前,各革命根据地政府对缺乏劳动力的烈属、军属和干属实施的一种优待。由政府派工或包给群众代耕其土地。解放后继续实行,直到合作化时期。
傅秋涛 《湘鄂赣的红色政权》:“在动员新兵的时候……由群众选出志愿入伍的新兵,并解决他们家属的代耕问题,使他们安心在前方作战。”
农业机械站用拖拉机代农民耕种,收取规定的费用。
《人民日报》1965.8.31:“在同一个地区的农业机械站,在同样的条件下为生产队代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