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代役法名目之一。
《明史·循吏传·丁积》:“民出钱输官供役,名均平钱。其后吏贪,復令甲首出钱供用,曰当月钱,贫者至鬻子女。”参阅《明史·食货志二》。
上一篇:当月钱(當月錢)怎么读
下一篇:当月钱(當月錢)的意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