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善于凭借正反两方面的条件,及时因势利导,以达目的。二,指阴、阳。亦具体指吉与凶、善与恶、得与失等。语本《易·繫辞下》:“因贰以济民行,以明失得之报。” 孔颖达 疏:“贰,二也。谓吉凶二理,言《易》因自然吉凶二理以济民之行也。欲令趋吉而避凶,行善而不行恶也。”《文选·任昉<王文宪集序>》:“体三才之茂,践得二之机。” 李善 注:“子曰:‘知几其神乎! 颜氏 之子,其殆庶几乎!有不善,未尝不知,知而未尝復行。’ 韩康伯 曰:‘在理则昧,造形则悟, 颜子 之分也,失之於几,故有不善,得之於二,不远而復,故知之未尝復行也。’”
谓一举而得双虎。
春秋 鲁 大夫 卞庄子 刺虎的故事。见《史记·张仪列传》。《晋书·姚萇载记》:“吾欲移兵岭北,广收资实,须 秦 弊 燕 迴,然后垂拱取之。兵不血刃,坐定天下,此 卞庄 得二之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