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的荫户。
中国 封建社会里贵族、官僚、地主依法占有的人户。《陈书·宣帝纪》:“﹝ 太建 二年﹞又詔曰……其籍有巧隐,并王公百司輒受民为程荫,解还本属,开恩听首。”
上一篇:程荫(程蔭)怎么读
下一篇:程荫(程蔭)的意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