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崇尚。
《魏书·世宗纪》:“九月丙辰,以贵族豪门崇习奢侈,詔尚书严立限级,节其流宕。”《清史稿·高宗纪二》:“以 山西 风俗醇朴,諭疆吏教养兼施,小民崇习礼让。”
上一篇:崇习(崇習)的解释
下一篇:崇饰(崇飾)的拼音是什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