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陌钱chú mò qián 怎么读
唐德宗 时所征杂税名。 建中 四年(公元783年),户部侍郎 赵赞 奏设除陌钱。凡公私买卖,由旧定每千钱官留二十文,增至五十文,物物交换,折钱计税。偷逃税款一百文者没收价款,至二千文则刑杖六十。税法实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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