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时代,凡屡试不第的贡生,可按年资轮次到京,由吏部选任杂职小官。某年轮着,就叫作“出贡”。
《警世通言·老门生三世报恩》:“﹝ 鲜于同 ﹞年年科举,岁岁观场,不能得朱衣点额,黄榜标名。到三十岁上,循资该出贡了。他是个有才有志的人,贡途的前程是不屑就的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六:“ 浙江 温州府 曾有一个廪膳秀才,姓 韩 名 赞卿 ,屡次科第,不得中式。挨次出贡,到京赴部听选,选得 广东 一个县学里的司训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八回:“ 随岑庵 却认得 金东崖 ,是那年出贡进京,到监时相会的。”
秀才一经成为贡生,就不再受儒学管教,俗称“出贡”。
《儒林外史》第五回:“想起还是前年出贡竖旗杆,在他家扰过一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