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上公认的正确道理。
《三国志·吴志·张温传》:“竞言 艳 及选曹郎 徐彪 ,专用私情,爱憎不由公理。” 清 姚鼐 《礼笺序》:“经之説有不得悉穷。古人不能无待於今,今人亦不能无待於后世。此万世公理也。” 叶圣陶 《倪焕之》十九:“世界有强权,没有公理啊!”
在一个系统中已为实践所反复证明而被认为无须再证明的真理。如“等量加等量其和相等”,就是公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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