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府刻印或收藏的书本。
唐 张怀瓘 《书断·二王真跡》:“ 开元 十六年五月,内出二 王 真跡……其中古本,亦有是 梁 隋 官本者。” 曹士冕 《法帖谱系·淳化法帖叙说》引 宋 欧阳修 《集古录》:“至予集录古文,不敢輒以官本参入私集。”
官府向民户贷款所用的本钱。
《旧唐书·玄宗纪上》:“九月,先是高户捉官本钱;乙卯,御史大夫 李朝隐 奏请薄税百姓一年租钱充,依旧高户及典正等捉,随月收利,供官人税钱。”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五》:“初,捉钱者私增公廨本,以防耗失,而富人乘以为姦,可督者私之,外以逋官钱迫蹙閭里,民不堪其扰。御史中丞 崔从 奏增钱者不得踰官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