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分庭伉礼 ”。 1.以平等之礼节相见。古代宾主相见时,主人站在庭院的东边,客人站在西边,相对行礼,以示平等。《庄子·渔父》:“万乘之主,千乘之君,见夫子未尝不分庭伉礼。”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﹝ 子贡 ﹞所至,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。” 宋 程大昌 《演繁露·东乡》:“《曲礼》説曰:‘主人就东阶,客就西阶,客若降等,则就主人之阶。’则是客与主人敌礼者,即居西对东,以与主人匹,所谓分庭抗礼者也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七回:“忙了几日, 匡超人 又进城去谢知县。知县此番便和他分庭抗礼,留着吃了酒饭,叫他拜做老师。”
上一篇:分庭抗礼(分庭抗禮)怎么读
下一篇:分庭抗礼(分庭抗禮)的意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