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鈇质 ”。古代斩人的刑具。借指腰斩之罪。锧,垫在下面的砧板。
《公羊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》:“ 子家驹 曰:‘臣不佞,陷君於大难,君不忍加之以鈇鑕,赐之以死。’” 何休 注:“鈇鑕,要斩之罪。”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将军何不还兵与诸侯为从,约共攻 秦 ,分王其地,南面称孤,此孰与身伏鈇质,妻子为僇乎?”《晋书·齐王冏传》:“言入身戮,义让功举,退就鈇鑕,此 惠 之死贤於生也。” 元 李翀 《日闻录》:“古者,斩人必加鍖上而斫之,故曰伏鈇质。” 清 黄宗羲 《陆周明墓志铭》:“昔 李固 之死, 汝南 郭亮 左提章鉞,右乘鈇鑕,诣闕上书,乞收其尸。”
星名。
《隋书·天文志中》:“八魁西北三星曰鈇质,一曰鈇鉞。有星入之,皆为大臣诛。”《宋史·天文志三》:“鈇鑕五星,在天仓西南,刈具也,主斩芻饲牛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