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六号。古代祭祀时,对与祭祀有关的神祇祭品等所给予的六种美称。如尊称神为皇天、上帝,尊称鬼为皇祖,尊称豕牲为刚鬣。
《周礼·春官·大祝》:“颁祭号于邦国都鄙。” 郑玄 注:“祭号,六号。”参见“ 六号 ”。
上一篇:祭号(祭號)的解释
下一篇:祭赙(祭賻)的拼音是什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