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查考。
宋 苏轼 《论高丽买书利害札子》:“臣前所论奏 高丽 入贡,为朝廷五害,事理灼然,非復细故,近又检坐见行编敕,再具论奏,并不蒙朝廷详酌利害,及编敕法意施行。但检坐国朝会要,已曾赐予,便为收买。”
谓依法科罪。
宋 叶适 《新书》:“今止谓之‘各已有见行条法,止於检坐、申严而已’,明知法不足恃,而欲强委之,二害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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