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五经魁。
明 清 科举制度,考生于五经试题里各认考一经,录取时,取各经之第一名合为前五名,称五经魁(因分房关系,实际不止五名)。会试中之五经魁《警世通言·钝秀才一朝交泰》:“来春又中了第十名会魁,殿试二甲,考选庶吉士。”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二回:“一面説,一面跑了出来,找到一个卖烧饼的,同他商议,假充报子,説他少爷中了会魁,好讹他的钱分用。” 鲁迅 《中国小说史略》第二十篇:“ 张 又告发二人实 平 燕 託名,而适榜发, 平 中会元, 燕 会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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