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古代谏官规谏、纠正皇帝制书中的违误过失。
《新唐书·许孟容传》:“ 浙东 观察使 裴肃 諉判官 齐 揔 暴敛以厚献,厌天子所欲。会 肃 卒,帝擢 揔 自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为 衢州 刺史。 衢 ,大州也。 孟容 还制曰:‘方用兵处,有不待次而擢者。今 衢 不他虞, 揔 无功,越进超授,羣议谓何?’” 清 王鸣盛 《十七史商榷·新旧唐书二十三·还制》:“ 唐 宋 有祖宗家法,故给事、补闕皆得还制执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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