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捐纳。
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乡里童騃,一旦捐资,儼然民上。或分一县之符,或拥一道之节,不惟滥伤名器,抑且为累地方。”
犹捐貲。
清 陈其元 《庸闲斋笔记·贾岛墓》:“因集同人,捐资修葺。”如:捐资刊版,捐资兴学。参见“ 捐貲 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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