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明 洪武 十五年始设。原为管理护卫皇宫的禁卫军和掌管皇帝出入仪仗的官署,后逐渐演变为皇帝心腹,特令兼管刑狱,给予巡察缉捕权力。中叶后与东西厂并列,成为厂卫并称的特务组织。《明史·兵志一》:“﹝ 洪武 ﹞十五年罢府及司,置锦衣卫。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,所隶有将军、力士、校尉,掌直驾侍卫,廵察缉捕。”《明史·刑法志三》:“刑法有创之自 明 ,不衷古制者,廷杖、东西厂、锦衣卫、镇抚司狱是已。是数者,杀人至惨,而不丽於法。”《古今小说·沉小霞相会出师表》:“ 沉鍊 谤訕大臣,沽名钓誉,着锦衣卫重打一百,发去口外为民。”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銮仪卫》:“本朝鑾仪卫相沿 明 锦衣卫之制而不司缉探之事。” 吴晗 《朱元璋传》第八章三:“锦衣卫和廷杖两桩敝政,在 明 朝整个统治时期发生了极其恶劣的作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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