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知法jiàn zhī fǎ 怎么读
汉 律,吏知他人犯罪而不举,以故纵论处,谓“见知法”。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自 公孙弘 以《春秋》之义绳臣下取 汉 相, 张汤 用峻文决理为廷尉,於是见知之法生,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。” 裴駰 集解引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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