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骄佚 ”。骄纵放肆。
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蛮夷戎狄之骄逸不虔,於是乎致武。” 晋 袁宏 《后汉纪·章帝纪上》:“ 延 ( 阜陵王 刘延 )奢泰骄佚,待下严刻。” 明 刘基 《悲杭城》诗:“割膻进酒皆俊郎,呵叱闲人气骄逸。” 清 朱彝尊 《瓦井》诗:“当时崇国师,此辈尽骄佚。”
骄奢安逸。
《左传·成公六年》:“国饶则民骄佚。”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子孙骄逸,忘其先祖之艰难。” 唐 康骈 《剧谈录·洛中豪士》:“每见其饮食,穷极水陆滋味。常饌必以炭炊,往往不愜其意。此乃骄逸成性。” 清 梅曾亮 《黄个园传》:“六十年丰豫之后,商人皆席富厚,乐骄逸,恢调舞歌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五回:“教子须知有义方,养成骄佚必生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