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 明朝 李时勉 、 陈敬宗 。
李 为 北京 国子监祭酒, 陈 为 南京 国子祭酒,皆以直节重望,为士林所依归。《明史·陈敬宗传》:“初, 敬宗 与 李时勉 同在翰林……后二人同时为两京祭酒。 时勉 平恕得士, 敬宗 方严。终 明 世称贤祭酒者,曰南 陈 北 李 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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