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到诬蔑牵连。《新唐书·张嘉贞传》:“帝数幸 东都 , 洛阳 主簿 王钧 者,为 嘉贞 缮第,会以赃闻,有詔杖之朝堂。
嘉贞 畏衊染,促有司速毙以灭言。”
上一篇:蔑染(衊染)怎么读
下一篇:蔑染(衊染)的意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