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及五等诸侯于朝聘时所持之六种玉制信符。
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以玉作六瑞,以等邦国:王执镇圭,公执桓圭,侯执信圭,伯执躬圭,子执穀璧,男执蒲璧。” 郑玄 注:“镇,安也,所以安四方;镇圭盖以四镇之山为瑑饰,圭长尺有二寸。公,二王之后,及王之上公。双植谓之桓;桓,宫室之象,所以安其上也;桓圭盖亦以桓为瑑饰,圭长九寸。信当为身,声之误也;身圭、躬圭盖皆象以人形为瑑饰,文有麤縟耳,欲其慎行以保身;圭皆长七寸。穀所以养人,蒲为席所以安人;二玉盖或以穀为瑑饰,或以蒲为瑑饰;璧皆径五寸。不执圭者,未成国也。”《周礼·秋官·小行人》:“成六瑞。” 郑玄 注:“瑞,信也。皆朝见所执,以为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