绣有麒麟的官服。
明 洪武 二十四年规定,公、侯、驸马等,可穿麟服。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补遗·兵部·武弁僭服》:“后乃知事在 景泰 四年,锦衣指挥同知 毕旺 ,疏援 永乐 旧例,谓环卫近臣,不比他官,概许麟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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