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经所说五眼之一,谓肉身之眼。认为肉眼见近不见远,见前不见后,见明不见暗。
《维摩经·不二法门品》:“实见者尚不见实,何况非实,所以者何?非肉眼所见,慧眼乃能见。”《法苑珠林》卷二四引《赞弥勒四礼文》:“凡夫肉眼未曾识,为现千尺一金躯。”后因以指俗眼,谓短浅的眼光。 唐 卢仝 《赠金鹅山人沉师鲁》诗:“肉眼不识天上书,小儒安敢窥奥秘。” 元 王逢 《静安招提八咏为宁无为上人作》之四:“神僧聊示现,肉眼为惊睅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“乡民肉眼不识,原来就是王爷。” 江波 《爆竹声声》:“似乎我就是那来无影去无踪的仙人,凡胎肉眼是看不见的。”
泛指人眼睛或眼力。
艾思奇 等《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》第八章:“在没有光学仪器以前,人类肉眼所能看到的范围是极其有限的。” 柯灵 《香雪海·给人物以生命》:“作家不但用肉眼观察人,更多地用玲珑的心眼。” 杨朔 《我的改造》:“摇摇笔杆子写点东西,比起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斗争,渺小得连肉眼都看不见,有什么值得夸耀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