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初为防 台湾 郑成功 的抗 清 军,强令 福建 、 广东 等沿海居民内迁,距海三十里(一说五十里),不准人居住。其议发于 郑氏 降臣 黄梧 ,至 施烺 始行,民有越出界外者概处死刑,至 雍正 六年其禁稍弛,界外渐有居民。参阅 清 屈大均 《广东新语·地语·迁海》、 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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