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言牵强附会。 宋 李纲 《灾异论》:“某事失,则某灾为之应;某异见,则某事为之符,其説牵合附会,迂阔而难信。” 明 王守仁 《传习录》卷上:“ 朱子 格物之训,未免牵合附会,非其本旨。”亦作“ 牵合傅会 ”。 明 王廷相 《雅述》下篇:“《吕氏月令》乃牵合傅会之书, 柳子厚 论之详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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