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纠察群臣过失的官吏。
《晏子春秋·问上十》:“是以民神俱怨,而山川收禄,司过荐罪,而祝宗祈福,意者逆乎!” 张纯一 校注:“司过,官名,内史也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 武灵王 少,未能听政,博闻师三人,左右司过三人。”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以 朱防 为中正, 胡武 为司过,主司羣臣。”
纠正过失。
《吕氏春秋·自知》:“ 汤 有司过之士。” 高诱 注:“司,主也。主,正也。正其过闕也。”《旧唐书·儒学传下·邢文伟》:“太子既冠成人,免於保傅之严,则有司过之史,彻膳之宰。史之义,不得不司过。”
伺察其过失。司,通“ 伺 ”。
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晧传》:“ 晧 每宴会羣臣,无不咸令沉醉。置黄门郎十人,特不与酒,侍立终日,为司过之吏。宴罢之后,各奏其闕失。迕视之咎,谬言之愆,罔有不举。大者即加威刑,小者輒以为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