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。《明史·仁宗纪》:“吏或深文傅会,以致冤滥。”亦作“ 深文附会 ”。《明史·徐石麟传》:“当是时,帝以威刑驭下,法官引律,大抵深文附会,予重比。”
上一篇:深文傅会(深文傅會)的解释
下一篇:深严(深嚴)的拼音是什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