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传信牌。
宋 仁宗 康定 元年五月,制军中传信牌,传递军中文件时,以为凭信。《宋史·舆服志六》:“传信木牌:先朝旧制,合用坚木朱漆为之,长六寸,阔三寸,腹背刻字而中分之,字云某路传信牌。却置池槽,牙缝相合。又凿二窍,置笔墨,上帖纸,书所传达事。用印印号上,以皮繫往来军吏之项。临阵传言,应有取索,并以此牌为言,写其上。” 元 代民事亦用信牌,凡诸管官以公事摄所部,并用信牌。参阅 清 薛允升 《唐明律合编·信牌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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