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代所设管理皇室内务的十二个衙门,各有掌印太监一员。
明 刘若愚 《酌中志·内臣职掌纪略》:“皇 明 祖训所载,设立内府衙门,职掌品级,立法垂后,亦尽善尽美……按内府十二监:曰司礼、曰御用、曰内官、曰御马、曰司设、曰尚宝、曰神宫、曰尚膳、曰尚衣、曰印綬、曰直殿、曰都知。”参阅《明史·职官志三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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