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 代分配给诸王以下使唤的阉人。
《唐律疏议·名例·工乐杂户及妇人犯流决杖》:“诸州有阉人,并送官,配内侍省及东宫内坊,名为给吏。诸王以下,为散使。”
上一篇:散使的解释
下一篇:散语(散語)的拼音是什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