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
(1) 公有的;公用的
⒈ 公有的;公用的。
引《史记·张释之冯唐列传》:“释之曰:‘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。今法如此而更重之,是法不信於民也。’”
司马贞索隐引小颜曰:“公,谓不私也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四七回:“那刘省帅向来最恨的是吃鸦片烟,这是那一班中兴名将公共的脾气。”
陈学昭《工作着是美丽的》:“晓平不能进电影院、剧院等任何公共的场所,因为那些地方的空气不好,对他的肺病有妨害。”
⒉ 犹公众。
引唐罗隐《谗书·丹商非不肖》:“盖陶唐欲推大器於公共,故先以不肖之名废之。”
⒊ 犹共同。
引宋苏辙《论御试策题札子》之二:“臣愿陛下明詔,臣等公共商议,见其可而后行,审其失而后罢。”
众人共有的。
(1)(形)属于国家或集体的(跟‘私’相对):~款|~物|~事公办。
(2)(形)共同的;大家承认的:~分母|~议|~约。
(3)(形)属于国际间的:~海|~制|~斤。
(4)(动)使公开:~布|~之于世。
(5)(形)公平;公正:~买~卖|大~无私|秉~办理。
(6)(名)公事;公务:办~|~余。
(7)(Gōnɡ)姓。
(8)(名)封建五等爵位的第一等:~爵|~侯|王~大臣。
(9)(名)对上了年纪的男子尊称:诸~|张~。
(10)(名)丈夫的父亲;公公:~婆。
(11)(形)(禽兽)雄性的(跟‘母’相对):~羊|这只小鸡是~的。
1. 相同,一样:共性。共同。同甘共苦。
2. 彼此都具有、使用或承受:患难与共。休戚与共。
3. 一起,一齐:共鸣。共勉。共议。共处(
)。4. 总计,合计:共计。总共。
5. 与,和:“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