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庭之哭
秦庭之哭的意思
⒈ 春秋时, 吴国进攻楚国,楚臣申包胥奉命到秦国求援,在秦庭倚墙而哭,历七日夜哭声不绝, 秦王遂出兵援楚。见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。后用为乞求别人援救之典。
引北周庾信《哀江南赋》:“鬼同曹社之谋,人有秦庭之哭。”
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禽侠》:“三年而巢不移,则报仇之计已决;三日不返,其去作秦庭之哭可知矣。”
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三二章:“卢象升沉默一阵,叹口气说:‘ 伯祥,你的主意虽是上策,但我实不能用,我只能用下策,派人向绵竹作秦庭之哭。’”
春秋时,吴国入侵楚国,楚臣申包胥向秦国乞援,在秦国朝廷倚墙而哭,历七日夜,终于感动秦君出兵救援。见《左传.定公四年》。后用以指向异国哀求救援,或哀求别人帮助。
【解释】原指向别国请求救兵。后也指哀求别人救助。
【出处】北周 庾信《哀江南赋》:“鬼同曹社之谋,人有秦庭之哭。”
【示例】我只能用下策,派人向绵竹(刘宇亮)作秦庭之哭。(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二十三章)
【近义词】包胥之哭
【语法】秦庭之哭偏正式;作宾语;比喻乞求别人援救。
字义分解
(1)(名)周朝国名;在今陕西中部;甘肃东部。
(2)(名)朝代;公元前221-公元前206;秦始皇嬴政所建。
(3)(名)指陕西和甘肃。特指陕西。
(4)(名)(Qín)姓。
(1)(名)厅堂
(2)(名)正房前的院子:前~|~院。
(3)(名)指法庭:~长|开~。
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5.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(动)因痛苦悲哀或感情激动而流泪;有时候还发出声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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