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中国古代书籍统分为四大类,故称。 晋荀勗将群书分为四部:六艺、小学为甲部;诸子、兵书、术数为乙部;历史记载和杂著为丙部;诗赋、图赞、《汲冢书》为丁部。 东晋李充加以调整,以五经为甲部,历史记载为乙部,诸子为丙部,诗赋为丁部。 隋唐以后沿用此种分法,称为经、史、子、集。后亦用以泛指群书。参阅《隋书·经籍志一》。
引宋刘敞《六月二十六日雨阁昼寝》诗:“食有万钱膳,架多四部书。”
(1)数目;三加一后所得。(名)
(2)数目:~个|~位。
(3)姓。
(4)我国民族音乐上的一级。
(1)(名)部分:内~。
(2)(名)某些机关的名称或机关企业中按业务而分的单位:外交~|门市~。
(3)(名)军队(连以上)等的领导机构或其所在地:司令~。
(4)(名)指部队。
(5)(动)〈书〉统辖;统率:所~。
(6)(量)用于书籍、影片等:两~字典。
(7)〈方〉(量)用于机器或车辆:两~汽车。
(8)姓。
(1)(动)写字;记录;书写:大~特~。振笔直~。
(2)(名)字体:隶~。
(3)(名)装订成册的著作:一本~。
(4)(名)书信:家~。
(5)(名)文件:说明~。